8月3日,根据大连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大连昂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昂石”)因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大连昂石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认真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存在无独立办公场地、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未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等情形;二是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真实、准确报送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人、关联方等有关信息。
对此,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证监局要求公司应认真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应当在本行政监管措施送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否则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大连证监局表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同时,吕华胜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信息显示,大连昂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昂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大连昂石私募成员,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