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0日消息,江苏证监局对南京全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南京全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送从业人员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李峰在南京全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牟取利益,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全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显示,南京全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李峰为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