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4日,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克拉玛依市鑫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二、合规风控负责人长期缺位。
三、未按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投资标的信息,存在错报、漏报情形。
四、与投资标的约定固定投资收益、到期回购,存在明股实债情形。
五、在基金合同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未对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克拉玛依市汇鑫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托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