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嘉悦)记者独家采访获悉,多家私募管理人近日收到了关于督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推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简称《运作指引》)过渡期整改工作的通知。
根据规定,《运作指引》施行前已备案的存量基金整改过渡期截止日为2026年7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未整改的基金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托管人及服务机构将予以严格控制,基金进入前述限制状态后不得恢复。
中基协提示管理人,对于选择拟整改的存量基金,需尽快确认整改方案并推进整改工作。在过渡期截止日前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视为完成整改:一是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符合《运作指引》及公告的有关规定;二是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符合整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则要求。
据悉,各主要私募证券基金托管人均已上线《运作指引》整改功能,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及时联系合作托管机构并明确存量基金是否整改。
据公开资料,2024年8月1日,《运作指引》正式实施,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规模和运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具体来看,《运作指引》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并针对存续规模作出了具体规定。与此同时,新规还对私募基金的净值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私募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等。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新规发布以来私募管理人从各个方面进行了自查、整改,对投资、交易、募集全链条进行完善。此次发布通知督促私募过渡期整改,属于行业常态化监管的一部分,未来私募业优胜劣汰将持续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