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监局对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开出罚单,揭露其多年的“老鼠仓”及瞒报个人投资行为。这已是诺安基金近五年来第四名投研人员触碰法律红线,公司内控漏洞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6月2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2号),对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罚款34万元的处罚,合计罚没41.52万元。
决定书显示,张堃于2014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为公募基金从业人员,2020年5月起担任三只公募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未公开信息享有知情权。经查,其在2015年至2023年间,先后控制使用“顾某珍”“谢某春”“郑某华”“姚某”“赵某华”等七个他人证券账户,与所管理的三只基金发生趋同交易,成交金额合计768.56万元,非法获利7.52万元。同时,上述账户投资行为均未按规定向所任职公司事先申报。
梳理公开信息可见
近五年诺安基金已有四名核心投研人员
先后涉案
覆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
最早被曝光的是原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邹翔。2022年9月,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邹翔在诺安基金任职期间,将基金账户股票交易品种等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其弟邹凡,指使其通过“邹凡”“田某”两个账户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共计2355.04万元。案发后,邹翔为逃避处罚,多次向办案人员行贿,金额合计超600万元。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445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2024年3月,诺安基金再度陷入刑事漩涡。前基金经理蔡嵩松、曲泉儒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蔡嵩松在管规模一度突破400亿元,曲泉儒管理规模亦达69亿元,两人均为公司昔日的“台柱子”。
子公司遭撤销、ETF业务被暂停。除投研人员个人违法外,诺安基金及旗下机构也屡触监管底线。2023年2月,深圳证监局在一次现场检查中发现,诺安基金专户子公司诺安资产在运作资管计划时,存在未按法规压降规模、产品资产混同运作、未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事项、后期投资者承担前期风险、关联交易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等严重违规行为。对此,深圳证监局依法对诺安基金采取责令撤销诺安资产的监管措施,并对母、子公司多名责任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仅隔一年,2024年7月,诺安基金因内部控制不完善,被深圳证监局处以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ETF公募产品注册申请三个月,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