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的私募注销资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18728家,较2023年末减少近3000家。2026年前5个月,注销的私募管理人已有544家,其中主动注销224家。以证券类私募为例,截至5月末,年内注销210家,主动注销118家,占比约56.2%,2025年同期为53.4%。
尾部私募正在加速消失。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0至5亿元规模的证券类私募,从三年前的7380家降至5887家,其中仅不足三分之一是规模晋升所致,余下近1000家直接“关门”。多位私募行业人士反映,一家管理规模仅两三千万元的私募机构,每年合规支出在百万元上下,管理费收入仅几十万元,持续亏损之下,主动注销成为现实选择。
2014—2017年备案老牌机构成主动注销主力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今年以来注销登记的私募数量达544家,其中“主动注销”224家,“协会注销”281家,“12个月无在管注销”39家。以证券类私募为例,2026年1至5月,年内注销的210家中已有118家选择主动注销,占比约56.2%;2025年同期为53.4%。
主动注销的私募中,老牌机构占绝大多数。今年以来主动注销的证券类私募中,有170家登记时间集中在2014年至2017年之间,占比超75%。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注销主要集中在2017年及以前备案的老牌机构中,对应的是行业早期批量备案热潮下登记的大量无实质展业、微型尾部机构。上述人士还表示,相比于因违规被协会强制注销后面临高管禁入等后果,主动注销不会影响相关高管后续加盟其他机构或重新登记,这也是部分私募选择主动退出的重要原因。
相比之下,主动注销的新机构占比较小,震峰私募2025年1月备案、2026年2月注销,运作仅13个月;北大荒(600598)中垦(珠海(883419))私募、南京崇朴私募等备案未满三年的机构也相继主动注销。
第三方私募基金服务平台积募合伙人杨洁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动注销占比快速提升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原因。从监管层面来看,去年全国各地证监局刚开展了一轮全面的私募自查工作,今年2月份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7月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过渡期即将截止,中基协在日常自律管理时也一直在清理小规模基金,各个层面都在开展新一轮的监管升级。
其次,杨洁透露,监管部门一直在核查私募的持续经营情况,中基协近期在管理人的运营资金层面给出了新的窗口指导口径,要求公司具备不低于300万元的可自由支配流动资金,很多小型私募机构无法满足该标准。这些新规定、新要求显著抬高了合规运营成本,对于基金管理规模长期难以突破的小私募而言,整体收入有限,继续运营的性价比不高,主动退出是比较理性的选择。
杨洁还观察到,今年主动注销的私募和往年特征相似。一部分是目前没有实质经营或未来不准备继续从事私募业务的小型机构。另一部分是集团化私募,集团内可能有多个私募牌照,个别机构没有充分展业但日常运营成本在增加,因此集团内部进行业务调整或整合,主动注销了一些管理人。
维持合规运营需300万元流动资金
信息披露、产品备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环节的合规要求持续提升,小规模、弱投研、欠合规的私募机构正承受越来越重的运营压力。
有业内人士给《华夏时报》记者算了一笔运营账:符合监管要求的中小私募年均运营成本约200万至300万元;初创机构仅首只基金的备案,包括法律意见书和系统搭建在内的合规成本平均就需42.6万元;交易、风控与估值系统的年服务费在20万至50万元之间,获取行情和基本面数据每年至少支出30万至100万元;量化私募的数据和算力投入甚至会突破200万元。以一家管理规模5亿元的证券类私募为例,按1.5%的管理费率计算,年管理费收入约750万元,扣除各项成本后投研经费已所剩无几。而对于管理规模仅两三千万元的微型机构,管理费收入不过几十万元,尚不足以覆盖合规支出,持续亏损成为常态。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底,0至5亿元证券类私募有5887家,较三年前的7380家减少近1500家。以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6月23日为统计区间测算,该规模区间的私募中,有59.05%在近两年内未备案任何新产品,大量微型私募已事实上处于“休眠”状态。
杨洁表示,中基协给出的微型私募维持合规运营的最低标准是不低于300万元的可自由支配流动资金,要确保能覆盖公司一年的基础运营开支,这个标准应该是按照北上深等一线城市的情况测算的。按照最少5个全职员工的配置,300万元的标准是比较合理的,成本控制严格的话可能还会有节余。如果按1%的管理费率计算,私募机构的基金管理规模要达到3亿元才能实现盈亏平衡。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监管新规下产品规模不到500万元不能新增投资者,叠加合规成本持续攀升,主动注销成为这些机构成本最低的退出方式。
行业从“多而散”走向“少而精”
2026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6〕54号)。该文件提出要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的机构和产品登记备案;规范私募机构在工商注册及登记备案前的会商程序;对重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坚决予以注销,对因经营异常、未实质开展业务等不能持续符合登记要求或长期失联的,且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予以注销。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同日表示,该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1+N+X”政策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将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完善“N+X”规则体系,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加快构建部际央地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
杨洁表示,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对微型私募做出退出决策的确起到了比较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微型私募无法在基金管理规模上有所突破,募资端基本上被头部私募垄断;另一方面,监管趋严导致合规成本增加,与其因被动注销留下不良诚信记录,不如主动退出。杨洁还透露,实务中管理人在提交主动注销申请前必须将旗下基金产品全部清算,很多机构卡在这一环节,特别是一级市场的股权、创投(885413)类私募,基金退出难度较大。“如果没有基金清算这个要求,估计主动注销的私募机构会更多。”
前述业内人士则表示,未来一年甚至更长时间里,私募管理人数量肯定还会继续收缩。“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下,行业正在从“多而散”走向“少而精”,那些没有真实投资能力和合规底色的微型私募,面临的已不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而是“以什么代价退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