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公募老将,涉“老鼠仓”被罚

2026-07-04 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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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深圳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原基金经理张堃在2014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控制7个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基金实施趋同交易,还涉嫌证券投资且未申报,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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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基金经理张堃在2014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控制7个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基金实施趋同交易;还涉嫌证券投资且未申报,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据悉,2014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张堃为公募基金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近十年。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张堃担任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具有三只公募基金的查询、操作权限,知悉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成交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其间,张堃控制、使用“郑某华”等七个证券账户实施趋同交易。

2015年3月26日至2017年6月13日期间,“顾某珍”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6月26日期间,“谢某春”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15年7月17日至2017年3月2日期间,“罗某峰”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16年4月12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郑某华”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郑某华”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21年1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姚某”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期间,“赵某华”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

同时,张堃利用相关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郑某华”证券账户、“姚某”证券账户及“赵某华”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三只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768.56万元,趋同交易盈利7.52万元。

此外,张堃控制使用上述七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基金公司申报。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对张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张堃主要管理产品为灵活配置型、混合型基金。2023年10月,张堃从基金公司离职,结束公募基金经理任职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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