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这家A股公司,向知名私募索赔近50亿元

2026-07-04 17:23:17
作者:王辉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奔图科技就与太盟投资的法律纠纷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索赔金额由原来的4.7亿美元提升至人民币49.5亿元。太盟投资是亚洲头部多元化私募投资机构。双方的法律交锋呈现胶着态势。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奔图科技--
珠海--
International--
施乐--
房地产--

7月3日晚间,A股公司奔图科技(002180)(更名前证券简称为“纳思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就起诉太盟亚洲资本利盟控股有限公司(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 Limited,简称“太盟投资”)、第三人上海朔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朔达”)一案,向珠海(883419)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并已获准许,索赔金额由原来的4.7亿美元提升至人民币49.5亿元。

该案被告太盟投资母公司为太盟投资集团(PAG),是亚洲头部多元化私募投资机构。这场A股公司与知名私募机构之间的法律博弈,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从4.7亿美元到49.5亿元

根据奔图科技(002180)2026年4月17日发布的公告,这场诉讼的源头,要追溯到2016年的一桩跨境并购。

彼时,纳思达与太盟投资、上海朔达在开曼群岛设立特殊目的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完成了对全球知名打印机企业利盟国际(Lexmark International(IGIC),Inc.)100%股权的收购。

三家股东的初始持股比例为:纳思达51.18%(对应出资4.70亿美元)、太盟投资42.94%、上海朔达5.88%。后经数次股权变动,截至2026年4月15日,三方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63.59%、32.02%和4.39%。

公告显示,转折出现在2023年6月,纳思达及部分关联公司被列入某实体清单,受此影响,其控股子公司利盟国际经营活动出现严重困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双方的矛盾走向公开化。

纳思达在起诉状中称,作为利盟国际的重要股东及经营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太盟投资不仅拒绝与纳思达一道对利盟国际提供支持,反而滥用股东权利,迫使纳思达同意在市场最低迷、价值最低点时出售利盟国际。纳思达称,这一行为给其带来超过1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2026年4月15日,珠海(883419)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纳思达作为原告,最初请求法院判令太盟投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4.7亿美元——这一数字恰好与纳思达在2016年收购中的出资额相同。公司同时表示,其他损失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2026年7月3日晚,奔图科技(002180)公告称,公司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调整为人民币49.5亿元。按照当前汇率折算,这一金额较此前的4.7亿美元有显著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的法律纠纷是双向的。2024年12月,太盟投资已率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主张纳思达支付不少于6.89亿美元现金及利息。该仲裁源于2016年收购时签署的《股东协议》,太盟投资主张纳思达未能按约收购其持有的卖出权益。一诉一裁,双方的法律交锋呈现胶着态势。

2024年12月,纳思达宣布将利盟国际出售给纽交所上市公司施乐(XRX)(Xerox),预估购买对价为15亿美元,这笔交易于2025年下半年完成。

打印机龙头与私募巨头的对弈

公开信息显示,奔图科技(002180)的前身纳思达,是我国打印显像行业的知名企业。公司于2014年通过借壳实现A股上市。2016年牵头收购利盟国际后,公司营收规模迅速扩大,形成了打印机业务、通用耗材业务、芯片业务三大板块。

更名“奔图科技(002180)”后,公司聚焦自主品牌打印机业务。奔图品牌此前主要负责国内打印机市场,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在公司更名时表示,“最困难时期已过”。

该案中的被告太盟投资,是太盟亚洲第二有限合伙基金为持有利盟国际股权而专门设立的有限公司,2016年4月11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太盟投资集团成立于2002年,为知名私募机构,业务涵盖私募股权、房地产(881153)、私募信贷等领域。太盟投资集团网站信息显示,其最新管理规模超550亿美元。

该案第三人上海朔达则是君联资本管理的投资机构,君联资本是纳思达的早期投资者。

目前,这起标的近50亿元的股东侵权诉讼尚未开庭审理。与此同时,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太盟投资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逾6.89亿美元仲裁案同样悬而未决。两起法律程序的最终走向,预计将对这家更名后的打印机龙头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