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30日,海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海南丰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海南证监局发现海南丰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信息披露,不符合有关规定。
二、公司专职员工少于5人、未配备合规风控负责人,说明公司内部管理薄弱,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不符合《私募办法》第四条规定。
三、未及时更新报送从业人员信息,不符合《私募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丰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