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沦为违法犯罪和腐败工具等突出问题,《指导意见》推出了覆盖全链条的系统性监管与发展举措。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私募基金领域“1+N+X”政策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从源头防控、日常监管、风险处置、行业提质等多方面搭建长效监管机制,明确扶优限劣、合规提质导向,标志着私募基金行业正式进入全面规范化、法治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有利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也有利于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为私募基金行业长期规范发展奠定基础。《指导意见》充分体现强监管理念,对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构建私募基金综合监管体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推动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若干举措。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明确工作的总体思路、方法和目标。二是强化源头防控。更好发挥企业登记前综合研判会商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作用,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三是全面加强监管。健全制度体系,重点弥补信息披露、资金募集、托管等领域规则短板,构建完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强化穿透监管和线索发现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国资基金规范管理,确保国资基金坚守功能定位,防止失管失控和国有资产流失。四是稳妥处置风险。坚决清退各种不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多措并举,防范其他机构以私募基金名义违法违规展业。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做好风险研判,细化央地有关方面化解处置私募基金风险的分工,强化协作,发挥合力。五是推动规范发展。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完善内控风控管理,促进规范运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监督制约作用。为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落实国家战略营造良好环境,引导私募证券基金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六是保障措施。中国证监会做好统筹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协同配合、宣传引导、培训交流。
谈及《指导意见》落地的影响,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私募行业全面进入强监管、严合规时代,将彻底封堵行业监管套利的灰色空间。通过清理劣质机构、扶持优质主体,将推动行业彻底告别粗放发展模式,实现规范化升级。
对于私募行业发展,王红英认为,《指导意见》在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公司治理、内控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直接推高了行业合规运营成本。在此背景下,私募行业的马太效应将加速凸显:优质合规机构将不断发展壮大,而不合规、规模较小、治理能力薄弱的机构则会加速被市场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当前政策导向已十分清晰,推动私募资本聚焦高科技产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将是长期核心主线。”王红英表示,未来,优质私募基金将持续充当科创领域的“耐心资本”,深耕早期科创与硬科技赛道,通过精准资本赋能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成为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