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行业提质增效 私募监管纲领性文件出台

2026-06-05 22: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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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聚焦私募基金行业提质增效,着力加强部际央地监管协同,构建风险化解长效机制。

从内容来看,《指导意见》就入口端、出口端、规则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规划。另外,在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防范私募基金被利用为违法违规工具、私募基金领域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

持续推进私募监管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规模达23万亿元,占国内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的15%,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和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在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要、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当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私募基金更好发挥作用。行业大而不强,募资结构失衡,部分国资基金偏离功能定位,募投管退各环节均有短板。一些行业机构质量不高,个别甚至成为违法犯罪工具。行业风险仍时有发生,并与其他领域交叉传导。

2023年,国务院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夯实了行业规范发展的法治基础。而此次《指导意见》,作为私募基金领域“1+N+X”政策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对私募基金监管的政策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力推进,通过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加强协同,实现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扶优限劣、提质增效,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

据介绍,《指导意见》从政治性、人民性的高度,对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聚焦私募基金行业提质增效,着力加强部际央地监管协同,构建风险化解长效机制。

多项细分领域监管意见将出

从内容来看,除总体要求、保障措施两部分外,此次《指导意见》共提出强化源头防控、全面加强监管、稳妥处置风险、推动规范发展四方面细化举措。

从入口端来看,将进一步发挥企业登记前综合研判会商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双重把关作用。《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

出口端方面,则坚决推动不符合要求私募基金和企业主体“双出清”。《指导意见》指出,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坚决予以注销。对因经营异常、未实质开展业务等不能持续符合登记要求或者长期失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予以注销。同步做好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推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稳妥化解风险。

在全链条监管层面,亦有更多细分领域监管意见将出。《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推动出台办理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的司法文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信息披露、资金募集、强制托管规则。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制度安排。全面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管理为辅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

私募基金风险评价标准也将迎来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表示,将提升监管强度与风险水平适配性,按照评价结果对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重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央地和跨辖区联合检查。对异地经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注册地与经营地相统一。对存在违规代持、通道化等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规范引导力度,推动主动整改。对私募证券基金加大监测力度,强化交易行为监管。

同时,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资金违法跨境流动以及私募基金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公安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对风险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的私募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及时从严打击。

私募领域“N+X”规则体系持续完善

近年来,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私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中国证监会共对180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9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将86条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注销54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也有利于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为私募基金行业长期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并积极会同宏观政策部门、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私募基金领域“N+X”规则体系,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惩处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完善行业内生约束和市场化监督制约,并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私募基金的支持力度。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加快构建部际央地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工(850102)作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各方关切,防止误解误读,同时加强对行业机构的培训,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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