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 今日,上海国泰海通(HK2611)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国泰海通(HK2611)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报告称,国泰海通(HK2611)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于2023年5月1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原《国泰君安(603977)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即2026年5月10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该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原《国泰君安(603977)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5月10日,原《国泰君安(603977)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5月10日。截至2026年5月10日日终,该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的《上海国泰海通(HK2611)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海通(HK2611)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该基金自2026年5月11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HK2611)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5月1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截至2026年5月8日最后一次披露净值日,国泰海通(HK2611)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1906元,累计收益率为19.06%。
国泰海通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累计收益率
该基金此前由陈义进管理,其先后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10年5月加入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与衍生品部投资经理、私募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