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信披规则拟迎来系统性修订 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央广网北京1月30日消息(记者 牛谷月)公募基金信披规则迎来系统性修订。
1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金业协会同步就《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以下简称《XBRL模板》)征求行业意见。
《准则》共3章36条,本次修订后,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更加简明,同时删除了大量重复的信披内容,为行业机构减轻负担;同时,信披内容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要求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情况等信息;监管导向上,也更加偏重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透明度建设,证监会系统梳理了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总的看,随着行业二十余年来的持续发展,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对于提升行业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例如,《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于2004年发布、已经2019年、2020年两次修订,但《内容与格式准则》部分信息披露要求未根据《信披办法》修订及行业实践及时更新。又如,随着近年来公募行业改革发展,需要及时更新信披内容与格式,但《XBRL模板》作为规范性文件,修订灵活性存在一定不足等。
在此背景下,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迎来此次修订。
一方面,《准则》整合了定期报告披露框架。
本次修订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并根据各类型定期报告特点,保留相应个性化披露要求。构建结构统一、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定期报告披露体系。
同时,根据《信披办法》等上位法规定和行业最新实践,本次修订更新了各类型定期报告的信披内容与格式要求。此外,在新修订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一定期报告》中进行充分授权,将《XBRL模板》的层级由“规范性文件”,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
业内人士认为,修订工作完成后,将形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保持规则的简明性和权威性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规则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同时,本次修订删除了大量重复信披内容,有利于减轻行业机构负担。
另一方面,《准则》所要求的信披内容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证监会2025年5月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情况等信息。据此,基金业协会将在本次《XBRL模板》中,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季报中新增产品过去7、10年中长期业绩,不再披露过去1个月的业绩。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调整将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此外,本次修订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的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
与此同时,目前市场上部分主动管理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存在换手率较高的问题,业内普遍认为这一现象有悖于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可能导致投资者长期收益不佳。对此,本次《XBRL模板》中,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股票换手率数据,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揭示,督促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形成更加审慎、理性的投资观念,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