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无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将注销登记
据中证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部分私募机构发布《关于提示12个月无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注销登记的通知》。
通知提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自清算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未备案新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及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
协会提示相关机构及时关注,如近期仍未备案完成新的私募基金,将按照上述规定,于全部产品清算完毕之日起12个月后,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如无展业计划,请机构及时主动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0人
- 每日推荐
- 股票频道
- 要闻频道
- 港股频道
- 特斯拉股价狂飙!FSD或将进入中国
- 央行买国债将近?业内人士:四季度或是第一个观察窗口
- 2024五一档新片票房破10亿
- 巴菲特在AI领域投资了哪些个股?表现又如何
- A股十大“盈利王”“分红王”出炉
- 5月5日晚间公告集锦:睿创微纳全资子公司被美国OFAC列入SDN名单
- 连续9个交易日收涨,戴维斯双击来袭,这一指数领涨全球!多重利好助推,机构看好A股“红五月”
- 下周A股解禁超660亿元!这些股票流通盘大增超200%
- 567家公司获机构调研(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