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重磅!最新监管通报来了,影响很大
中国基金报记者 陆慧婧 方丽
新基金注册发行将进一步优化!
基金君获悉,日前,证监会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监管通报》),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促进行业高速发展。
《监管通报》中引人注意的是,对于新基金审批的“加分项”、“减分项”等更为明确。比如,对于管理能力强、服务投资者能力强、管理能力与规模适配意识强、创新能力强、合规风控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这六种情形的基金公司,会采取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等鼓励性措施。
而管理能力弱、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新股发行报价明显不合理、“赎旧买新”等问题突出,以及迷你基金、基金清盘、募集失败、已批未募产品变更注册数量较多,还有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弱等成为“减分项”,对于这类公司会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4月底证监会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行业多位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监管通报》是从公募基金审批层面的落实,目前来看基金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将会对新基金注册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基金行业未来要全方位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与此同时,《监管通报》还透露未来新基金鼓励创新的方向:鼓励基金管理人守正创新,开发具有封闭锁定期产品、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产品、合理让利型产品,紧紧围绕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理财需求、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开展产品创新。
可以预见的是,基金行业未来可能会有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出炉。
最新监管通报下发
5月13日,名为《优化公募基金注册机制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发布,引起行业的广泛关注。
《监管通报》指出,2019年10月全面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以来,基金注册便利度大幅提升,行业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权益类基金发展壮大,助推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与此同时,公募基金行业量与质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部分公司存在专业能力适配性不够、投资者服务能力不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不牢等问题,赎旧买新、换手率高、风格漂移、业绩分化、募集失败、迷你基金数量较多等现象比较突出。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人提升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公募基金的社会财富管理者功能和专业买方作用,构建“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我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产品注册的引导作用,突出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进一步优化了基金注册机制。
其中提出,以促进基金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依法实行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区分实施鼓励性、审慎性和限制性措施按照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工作思路,在现行分类注册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考核指标,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强化产品注册与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机构风险画像的联动机制,并在基金产品注册中依法区分实施鼓励性、审慎性和限制性措施。
其中有四大方面核心内容值得关注:
一、 鼓励的六种情形
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
《监管通报》显示,对符合下列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采取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等鼓励性措施:
一是管理能力强,管理基金产品中长期业绩较好,管理规模来自持续营销比例高;
二是服务投资者能力强,投资者基金产品持有期限较长、主动采取优化费率设计让利投资者等方式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三是管理能力与规模适配意识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适配管理规模;
四是创新能力强,创新产品参与度高,试点产品运作稳健且市场效果好;
五是合规风控能力强,业务发展良好且长期未发生风险事件或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六是社会责任感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压舱石”的功能作用。
二、出现六种情形
会被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等
《监管通报》显示,对符合下列6种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注册期限内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
一是管理能力弱,产品中长期业绩持续表现差,投资运作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长期投资理念弱,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
三是定价能力弱,新股发行报价明显不合理;
四是服务投资者能力弱,“赎旧买新”等问题突出;
五是产品开发能力弱,迷你基金、基金清盘、募集失败、 已批未募产品变更注册数量较多;
六是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弱,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社会道德,损害行业形象。
三、出现三类问题
取消使用快速注册、全部或者部分产品暂停受理等
《监管通报》显示,对存在下列3类问题的基金管理人依法采取取消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全部或部分产品暂停受理、已受理产品暂缓注册等限制性措施:
一是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侦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二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存在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三是最近一年内提 交的基金注册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四、鼓励基金公司守正创新
开发低波动、养老、ESG、合理让利产品等
《监管通报》还进一步显示,鼓励优质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鼓励基金管理人守正创新,开发具有封闭锁定期产品、 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产品、合理让利型产品,紧紧围绕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理财需求、服 实体经济、促进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开展产品创新。
同时,证监会将持续提升常规产品注册效率,并按照公募基金创新产品注册工作流程,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产品创新方案加快评估论证,对能切实发挥公募基金功能作用、无法规障碍、风险可控、投资者保护有效的产品加快注册试点, 对试点效果良好的产品加快试点转常规。
行业热议高质量发展
4月底,证监会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基金君采访行业多位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监管通报》是从公募基金注册机制层面的落实,目前来看基金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等越来越多影响到新基金注册上,未来要全方位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积极鼓励产品及业务守正创新。
其中明确:鼓励基金管理人以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为出发点,以风险可测可控、投资者有效保护为前提,加大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切实提高公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大力推进权益类基金发展,支持成熟指数型产品做大做强,加快推动ETF产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权益类基金占比。有序拓展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稳步推进金融衍生品投资。稳妥发展固收类产品,支持个人零售型债券产品发展,研究完善FOF、MOM等产品规则,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开发创设力度,开发适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有效对接不同风险偏好资金需求,健全完善公募基金风险收益曲线与产品谱系。研究推动ETF集合申购业务试点转常规,积极推动公募REITs、养老投资产品、管理人合理让利型产品等创新产品发展。
“此次监管通报,是从基金审核端的细化落实和延续。”据一位产品总监表示,明确鼓励、限制和惩罚一些行为做法,也是针对过去分类审批的量化、定性标准进一步明确,这也意味着基金公司日常经营整体将对基金公司产品布局产生越来越多影响,促使基金公司更注重治理结构、合规稳健经营,走长期正确的路。
上述人士还表示,从产品角度上看,一方面可能使得基金公司谨慎上报新基金,过去无序扩张的现象会得到收敛;另一方面,一些明确鼓励的创新产品会逐渐落地。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直言,优化后的基金注册机制对于行业而言能更好地起到督促作用。“对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产品审批流程,可以使得基金公司在整个产品申报布局过程中更为审慎。”
“事实上,过往日常监管中,部分基金公司在产品申报过程中已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比如此前有基金公司曾因为‘赎旧买新’问题,产品审批时间从快速注册通道降为常规注册通道,还有基金公司在产品上报时,也递交过关于长期业绩、风格漂移的材料说明。”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监管通报只是把长期以来的监管方针通过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一家基金公司产品总监指出,此次《监管通报》总体延续分类监管思路,这几年也一直这么在做,只是分类监管的指标更丰富和明晰,总体更利好头部基金公司。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认为,监管通报把代表长期监管导向性原则更加公开透明化,对目前基金行业格局不会有特别大的影响,利好经营稳健的基金公司,同时会对一些风控能力较差的公司造成压力。
“从此次监管通报来看,目前行业普遍迷你基金较多,这一块可能存在影响。整体来看,相对更有利于稳健经营的大中型基金公司。”另一位基金公司产品人士也表示。
业内关注“持续营销”等指标
以及合理让利型产品
对于监管通报中列举的可纳入创新产品或业务优先试点等鼓励性措施中的6种情形,有基金公司人士反馈非常关注“持续营销”这一指标。“部分基金的首发可以通过自上而下层面推动,而相比起基金首发,持续营销难度更大,规模也更加稳定,持续营销需要基金公司在渠道上有更深入地耕耘,同时还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获得感。”
也有基金公司人士关注文件将来正式实施后的量化指标。“在采取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审慎评估、现场核查等审慎性措施的6种情形中提到‘迷你基金、基金清盘、募集失败、 已批未募产品变更注册数量较多’等,多数基金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些上述问题,但目前除了迷你基金数量之外,其他几类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指标,行业也非常关注后继细化的监管指标公布。”
“事实上,市场行情也会对基金募集结果产生很大影响,例如今年以来A股市场行情骤冷,去年大家上报了很多产品,今年都面临批文积压、产品难发的问题,募集失败、变更注册的现象也随之增多,大家都很关注后继政策,这样也能更加合理地布局产品。”一位业内人士称。
而在优质产品供给方面,“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发具有封闭锁定期产品、 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产品、合理让利型产品”等监管通报中提到的几大方向,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一直都是此前监管鼓励的大方向。
“我们去年就明显感觉到,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等产品获批速度相对普通产品要快一些,这也意味着监管通过这一方式引导行业布局,我们也会主动往监管鼓励的方向去开发产品。”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反馈。
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谈到,优质产品供给中提到的几大类产品,除了“合理让利型产品”这一理念较新之外,其他包括个人零售类中低波动型产品、养老投资产品、ESG在内的几类产品一直都是监管此前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及鼓励的大方向,基金公司也会结合市场需求去布局,同时积极关注“合理让利型产品”后继的推进动向。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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