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打造保险业最后防线

发表日期: 2008-09-18 09:41:4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丁冰
  董事多元化 运作公司化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日前挂牌成立,来自8家机构的9名董事会成员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业内人士认为,董事的多元化将使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更加透明,公司化运作将使保障基金--保险业的最后一道保障防线更加牢固。

  公司化运作更有效率

  已成立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批准成立,属于非营利性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1亿元。原先设在保监会财务处内部的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已自行终止,不再履行相关职责。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阎建军表示,公司化运作是国际惯例。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可以使保险保障基金运用更加有效,由财政部、央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成员组成的董事会也使决策更透明。

  保监会一位负责人也表示,该公司通过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方协同监管,增强了对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管控,初步建立起内控严密、管理高效、监管全面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体制。而此前,保险保障基金由保监会内设部门管理,截至目前仅公布过2005年年报,当年保险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为0.94%。

  有业内人士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化运作会增加成本、无形中将加大基金保值增值压力表示担忧。但阎建军认为,新修订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从稳健角度出发,并没有放开股市投资渠道,仅增加了中央银行票据、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等,这并不需要多高的投资和管理成本,上述担忧完全没有必要。此前,规模已达100亿的基金除了购买少部分政府债券外,95%以上为银行存款。

  调整基金募集使用范围

  《办法》重新调整规范了基金筹集、使用等细则。针对近年来投资型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风险急剧增加的情况,《办法》将投资型财产保险、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等投资型非寿险业务纳入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并明确规定了缴纳比例。为了不增加保险公司负担,《办法》将非投资型财产保险、意外保险以及短期健康险的缴纳比例从1%下调至0.8%。

  此外,新修订办法还调整了基金缴纳基数,参照国际惯例将毛保费收入作为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基数,分入业务不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专业再保险公司也不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调整更好地体现了保险保障基金救助的对象是保单持有人,而并非保险公司的基本原则。

  基金使用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上述保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该公司日常以基金的筹集、投资运用为主,另外还要了解各家保险机构的风险状况,一旦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公司要积极介入参与处理。

  保险保障基金的第一次使用,是介入新华人寿挪用资金案。目前,保险保障基金持有新华人寿38.8%的股权。《办法》规定,公司将依法接收保险保障基金的全部资产,原基金持有的新华人寿股权也由公司承接。

  对此,有人认为,这样的持有方式如同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扶持新华人寿,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但阎建军认为,当初保障基金介入新华人寿实际上是挽救了投保人的信心,目前基金对新华人寿股权依然是"接管"而非"投资"。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也表示,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以后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从有利于公司治理的角度选择最优的股东,适时退出新华人寿。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