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相关公司要求三家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注销

发表日期: 2008-08-26 00:00: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王光平
□本报记者 王光平 北京报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通告,注销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暂缓延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
这份《关于延续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通告》指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出申请,不再保留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资格,并征得委托人、受托人同意,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业务分别移交给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注销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注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
通告指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待公司相关问题处理完毕后再作研究是否延续。
33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获得延续,其中,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4家;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8家;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6家;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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