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将挂牌成立
发表日期: 2008-07-30 00:00:00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闫立良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昨日指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将在有关法定程序完成之后挂牌成立。他透露,目前保监会已收到了从银监会转来的首批申请参股保险公司的四家试点银行名单,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
袁力指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成立将有利于保险保障基金的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以增强保险行业的风险保障和风险自救能力。国务院批准筹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以后,在基金理事单位的支持下,目前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筹建工作正在顺利展开。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也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保险监管部门曾于5月份首次对筹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进行公开认可。据了解,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将来自保险保障基金。
国内金融业对于保障性基金进行公司化运作已有先例。2005年9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全权负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一家国有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的人士告诉记者,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结构与运作模式将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相仿。
保险保障基金成立于2005年,由保险公司按各类业务收取的保费,按一定比例缴纳。其运用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和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
据专家介绍,保险保障基金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不得运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
之前,保险保障基金曾用21.96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人寿36664.8万股权,持股新华人寿30.554%的股权。至2007年年底,包括新华人寿股权在内,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超过100亿元。
袁力强调,保险保障基金持有新华人寿的股权是阶段性的,在各方面条件成熟以后,保险保障基金将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从新华人寿退出。同时,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改组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使董事会能够正常运作。
今年1月,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银行和保险公司将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
袁力表示,目前保监会已收到了从银监会转来的首批申请参股保险公司的四家试点银行名单,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保监会正在对试点方案做进一步研究、完善,同时与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待形成一致意见之后,将共同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工行拟与“太平系”保险的现有两大股东——中保集团和富通集团联合成立一家新的合资公司,由这家新公司全资持有太平人寿、太平保险、太平养老与太平资产四家公司的股权。建行则可能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入股幸福人寿。而交行、北京银行的入股对象分别为中保康联和太平洋安泰。
袁力表示,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现在保险监管部门正在密切关注金融市场新的工具和产品,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根据保险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稳步拓宽投资渠道,将择机出台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试点和境外试点投资政策,更好地优化保险机构的的资产配置。
对于保监会可能会允许一些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A股的传闻,袁力表示,不要听传言,要看监管部门最终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