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货币:收益支付公告(2008年第7号)

发表日期: 2008-07-24 10:26:55  来源: 同花顺网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08年第7号)

  华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410002) 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6月21日正式生效,根据《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7月28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2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7月28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27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7月28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7月28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7月2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7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7月2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8]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2008年7月28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8年7月29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8年7月28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8年7月2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34699、 400-700-8001。

  3.本基金销售机构: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代销券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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