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发表日期: 2008-07-19 16:06:56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申屠青南
  证监会昨日发布公告,将在9月至12月组织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九方面。一是资金安全保障:总行或总部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分行或营业部的执行情况等;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总行或总部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分行或营业部的执行情况等;三是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功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四是销售适用性:长期推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五是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发放、使用情况等;六是基金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考试的情况等;七是投资者教育:持续开展情况;八是基金销售协议:协议内容的合规性和执行情况等;九是数据报送:总行或总部数据报送的准备和实施情况。

  《公告》要求,各基金销售机构在做好自查的同时,应当对基金销售业务中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并制定或改进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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