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增长:关于在中国民生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7-10 13:44:33  来源: 同花顺网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公告之日起,在中国民生银行正式推出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001;后端收费:051001)、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050002)、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050003)、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50004)、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60505)、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050106;A类后端收费:051106;B类:0500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201;后端收费:051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50009)和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010;后端收费:051010)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包括代销银行和证券公司)在每月约定日从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001;后端收费:051001)、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050002)、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050003)、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50004)、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60505)、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050106;A类后端收费:051106;B类:0500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201;后端收费:051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50009)和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050010;后端收费:051010)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计划前必须先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已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则须首先开立中登深圳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注:已开立中登深圳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登录中国民生银行网上银行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民生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约定的扣款日为每月的1日到28日中的任一天),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并以该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结算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则交易发起失败,并抵减一次定投。投资者可自行设定基金定投的次数。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民生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月申购金额(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每月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民生银行各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并经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可于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通过本业务申购份额的赎回业务办理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民生银行各网点或登录中国民生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有关规定。

  2、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式

  有关详情敬请咨询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8 、访问中国民生银行网址:www.cmbc.com.cn;或致电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010-65171155)、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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