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债券:增加C类收费模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6-03 15:08:26 来源: 同花顺网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2,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为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之一。
为适应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保护持有人的利益,我公司于2008年6月5日起对旗下管理的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收费模式,并将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增加C类收费模式后,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收费模式或C类收费模式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A类和C类模式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国泰金龙债券基金A类收费模式(现有申购、赎回费率模式),基金代码:020002
2、国泰金龙债券基金C类收费模式(新增加的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20012
为确保增加C类收费模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二条、释义”中:
增加两条释义: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基金合同》“第五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中“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项下的第2项修改为: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收费方式。”
3、在《基金合同》“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
增加“(三)基金份额类别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以下内容序号依次修改。
4、在《基金合同》“第十九条、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1)在“(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增加“3、销售服务费;”,以下种类序号依次修改。
2)在“(二)基金费用计提原则、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4项修改为:“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规和相应协议的约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各基金费用。”
3)在“(二)基金费用计提原则、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第5项“5、销售服务费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3%,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参见本基金公告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C类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国泰金龙债券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5、在《基金合同》“第二十条、基金收益与分配”中:
1)在“(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将第1项修改为“1、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的收益分配由各基金分别、独立进行。由于国泰金龙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四)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在段尾增加“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我公司将在更新的《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3134688或我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三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销售渠道代理销售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C类收费模式)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为适应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托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对旗下管理的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收费模式(此基金C类收费模式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原A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为020002)或新增的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为020012)所对应的代码办理基金业务。
本公司现已与浦发银行签署补充代销协议,自2008年6月5日起,增加浦发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代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费率参见《关于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收费模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浦发银行在以下46个城市的411家营业网点均办理本基金代销业务: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二、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费率参见《关于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收费模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3楼
电话:021-23060330
传真:021-23060372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邮编:200001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第6层,627—628单元
电话:010-66553055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魏文
邮编:100140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23060325
联系人:杨荣华
三、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事宜: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网站:www.gtfund.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新增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届时以公告为准。
2、若日后投资者申请本基金定期定额业务时本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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