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要做透明的“钱口袋”
发表日期: 2008-05-29 09:31:29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孙晓霞
截至5月27日16时,中国红基会累计接收赈灾款物108470.35万元,其中,捐款100684.78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约7785.57万元。
为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救灾款物接受和拨付工作的透明度,中国红基会近日决定,主动邀请中维会计师事务所提前进驻中国红基会,直接参与对5.12地震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拨付的过程监督和后期的审计工作。中国红基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感谢资本市场以及舆论界的关注,在捐赠资金的未来安排上,中国红基会要做透明的“钱口袋”。
记者:跟往年相比,此次四川大地震的捐助有什么特点?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王汝鹏:5.12地震发生后,红基会平均每天接受的捐款都达到7到8万笔,截至目前,红基会累计接受捐款多达70万笔,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的工作目前才处理捐款20多万笔,还有近50万笔的捐款数据在处理当中。由于访问量巨大,红基会的网站陷入瘫痪。
为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局面,我们紧急筹集了20多台电脑,同时将地下室健身房改造为捐款数据处理中心,在20多名志愿者的帮助下,网站升级以及数据处理工作所面临的困难才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
记者:公众以及企业平时有哪些渠道可以获得红基会的募捐及资金运用信息?红基会如何实行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
王汝鹏:公益机构的监督主要来自三个层面,即自律、他律和法律。自律是公益机构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红基会提出了“五透明 五不准”的自律准则,机构的一切活动都要按制度办事,依律而行。他律主要指社会监督,包括媒体的监督、公众的监督,还有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我们的一些信息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法律主要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红十字会法》、《基金会管理条例》、《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等等。
由于基金会的钱来自社会捐赠,所以,我们认为,公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必须在严格执行过国家法律法规和加强自律的前提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目前,我们在一些专项基金的管理上,都成立了有捐方和社会人士参加的管委会,实行民主决策,透明管理,公开运作。
记者:我们募集来的善款其行政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其收取依据是什么?在管理费的收取上,我们和其他公益组织以及国际公益组织有何不同?
王汝鹏:中国红基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两个不同的机构。红基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5A级的公募基金会,其经费来源执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即提取的行政管理费用不超过年度资助支出的10%,人员工资、福利、房租、水电等行政管理方面的开支没有列入国家的财政预算和拨款,只能自收自支。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团体,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行政管理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与国际上公益组织的管理成本相比,中国公益组织的管理成本提取比例是比较低的。
2007年,红基会提取的管理费用只占年度资助支出的3.8%。我们这次地震接受的捐款承诺不提取行政管理费用,其实是一个非理性的决定,对我们今后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压力非常大,我们这样承诺,也是为了表达作为公益机构本身对灾区人民的一种奉献。
记者:慈善机构的资金能否进行相关投资从而实现保值增值呢?
王汝鹏:80年代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但这还只是政府法规,不是法律。随着NGO组织的发展和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出台相关法律来对行业进行规范。
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可以说现在是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当前我们要做的,就是进一步规范社会公益行为,提高公益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增强透明度,让公众放心。
基于公益基金的安全性考虑,除了银行利息,中国红基会目前没有进行任何的投资行为。公益基金目前还找不到安全、合法、有效的增值途径,这也是很多公益基金会面临的苦恼。我们在想,在股市相对平稳的时候,能否效仿社保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司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募集的时候,为公益基金也建立一种配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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