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精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5-28 10:43:38  来源: 同花顺网
  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2008年3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36号)和2008年4月10日《关于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8]122号)的核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至2008年5月22日完成了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目前验资工作已完成。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1,810,491,583.1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810,491,583.10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31,643.64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8年5月2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3,95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810,823,226.74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其中本公司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034,200.00份,认购费为1000元,认购日期为2008年4月22日。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7,879.28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98%。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5月27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第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关于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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