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避险:分红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4-23 11:04:23  来源: 同花顺网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代码20220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6月27日正式生效。根据《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进行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八次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8年4月22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公司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4月25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 4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分红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不接受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

  2、现金红利将于2008年4月28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免长途费客户服务热线: 400-889-889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ffund.com。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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