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价值:关于在北京银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4-10 13:04:44  来源: 同花顺网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银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一致,将于2008年4月11日起在北京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的业务方式。北京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相应基金。

  现将基金定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

  二、投资金额

  每期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且无级差。

  三、适用费率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四、定投日期

  1、投资者在申请定投业务时约定申购日(每月的1-28日中的任一天),该申购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北京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申购日、约定金额进行申购。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若约定申购日期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则顺延至下期执行申购。

  五、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六、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基金暂停申购期间,接受定投申请。

  2、投资者结算账户资金不足导致连续三次扣款失败,定投业务自动终止。

  3、投资者可以变更和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北京银行有关规定。

  七、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八、业务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北京银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银行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

  3、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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