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理财开始运作 大资金将进入股市
发表日期: 2008-03-28 15:42:51 来源: 每日新报 作者: 王伟
备受关注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终于拉开帷幕,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和一知名机构于3月26日正式签署了特定资产管理三方合同。市场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大额资金将开始进入股市。
专户理财合同签订
《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正式出台,在此指引指导下,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和一知名机构于3月26日正式签署了特定资产管理三方合同,由易方达基金担任投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担任托管人。据悉,这是国内第一单三方正式签署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由此,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在国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拔得头筹。
《指引》的出台对业界期盼已久的基金专户理财业务如何开展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基金专户理财业务由此进入实际运作阶段。所谓基金专户理财业务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运用这些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从募集方式、收益分配方式而言,基金专户接近于私募基金。
记者从易方达了解到,公司在首批获得业务资格后分别以北京、上海、广州分公司为主多方与客户联络沟通,同时也不断有机构、个人客户主动前来拜访、洽谈与咨询。"继第一单正式特定资产管理合同签署后,我们将陆续与一批客户签署正式的资产管理合同。"易方达表示。
据了解,易方达基金成立七年以来,历经牛、熊市,始终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为投资者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工商银行是国内首家突破万亿元大关的托管银行,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产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QDII资产托管、信托计划托管和收支账户资金托管等领域均保持绝对领先地位,连续5年被国际权威财经媒体评选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委托财产不低于5000万
为了保证专户理财资金的相对稳定,《指引》对于委托资产的提取做出了严格规定:初始委托财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资产委托人有权以书面通知或指令的形式追加委托财产。在合同存续期内,当委托财产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可以提取部分委托财产,但提取后的委托财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当委托财产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提前提取,但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在专户理财业务的费率方面,《指引》规定,列明委托财产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
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
此外,与公募基金同样,监管部门特别要求,除保本产品外,专户不能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与此同时,基金公司被要求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委托财产。此外,基金公司还被要求保证所管理的委托财产与旗下基金财产、其他委托财产和资产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未经资产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委托财产。
对资金面影响暂有限
据了解,开展专户理财业务的第一步是设计和签署正式合同,涉及委托人、基金公司以及托管银行三方,其中托管银行必须报由总行批准,这其中需要一定的时间。第二步向证监会报备。第三步是到证券交易所开户,找券商设立交易席位,到最后资金入市。
分析人士表示,一系列手续算下来,即使进行得十分顺利,最快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说专户理财资金真正入市也要等到那个时候。业内人士指出,专户理财的起航对资金面的影响是正面的,但考虑到资金入市时间以及初期资金规模的情况,目前所能产生的影响也不会太大。据了解,沪深股市环境的变化,也令前来咨询的客户大都是"带有谨慎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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