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收益B: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3-18 13:18:14  来源: 同花顺网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9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4、本基金自2008年3月25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和各大券商等。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7、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投资理财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已经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08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2、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或010-66216611)及直销专线电话(021-68863400 、010-66219999或020-38350158),垂询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也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品种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对股票(由新股申购所得,不在二级市场买入)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此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适合于保守型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5、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安收益)。

  A类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代码:040010。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获取证券的利息收益及市场价格变动收益,以追求资产持续稳健的增值。

  6、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以及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80%-10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0%-2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并持有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4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9、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在基金的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投资人。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最低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投资理财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4、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电话委托和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A、B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按0.4%的年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认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费用种类 认购费率

  (金额M)

  A类基金份额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4%

  500万≤M<1000万 0.2%

  M≥1000万 每笔1000元

  B类基金份额 0%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确认认购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有效认购的认购款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各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或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采用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 - 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选择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600万元认购本基金,采用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对应认购费率为0.2%,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6,000,000/(1+0.2%)=5,988,023.95元

  认购费用=6,000,000-5,988,023.95=11,976.05元

  认购份额=(5,988,023.95+100)/1.00=5,988,123.95份

  即投资者投资600万元认购本基金,选择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5,988,123.95份基金份额。

  例3: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2,000万元认购本基金,采用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对应认购费为1,000元,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8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元

  净认购金额=20,000,000-1,000=19,999,000元

  认购份额=(19,999,000+800)/1.00=19,999,800份

  即投资者投资2,000万元认购本基金,选择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9,999,800份基金份额。

  ② 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采用B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选择B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联系人:陆文佳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倪荣鑫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

  电话:(020)38350158

  传真:(020)38350259

  联系人:程安至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网址:www.huaan.com.cn

  交易及客服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

  传真:(021)68863549

  联系人:赵敏

  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在所有37个分行的20,0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全国100家分行、132个城市的约2,700个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客服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5)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以下42个城市的513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

  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24个城市的290多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大连、杭州、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宁波、成都、汕头、天津、昆明、苏州、泉州、青岛、温州、厦门等。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在以下54个城市416个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在以下36个城市的4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

  客服电话:955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ebbank.com

  (9)深圳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在全国以下18个城市23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和认、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客服电话:955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sdb.com.cn

  (10)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在上海和宁波的19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11)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共131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7个城市的4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gou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的25个主要城市的5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玉林。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70个城市1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7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中信证券咨询电话:(010)84864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全国19个城市的4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

  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长春、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2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4个城市20家证券营业部、17家证券服务部的营业网点办理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湖州、北京、上海、深圳。

  中信金通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2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1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开放式基金热线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xcsc.com,www.eestart.com

  (24)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2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ewww.com.cn

  (2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1个地市,18家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中信万通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9个城市的56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40088-88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客户咨询电话:(0755)82288968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2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8个城市33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3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0、(0755)9610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9个主要城市的1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温州、天津、长沙、邵阳、湘潭、郴州。

  客户咨询电话:(0731)4403319

  公司网站:www.cfzq.com

  (3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2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长春、成都、杭州、开封、南京、上海、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郑州。

  客户咨询电话:800-810-8809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3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18个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哈密、北京、上海、大连、杭州、桂林、沈阳、盐城、南宁、昆明、柳州、深圳、武汉、海口。(如有变化请以当地宏源证券网点公告为准)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宏源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10)62267799*678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3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4个城市2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世纪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3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5个省、2个直辖市的7个城市12家证券营业部的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沈阳、抚顺、长春、广州、丹东。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德邦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68761616-812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7个城市4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南京、杭州、福州、厦门、青岛、郑州、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广州、深圳、佛山、成都、西安、乌鲁木齐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027)65799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37)其他

  如本基金发售期间,新增销售代理机构或新增销售代理机构营业网点,则将另行公告。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并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投资者通讯地址于基金开户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寄出基金账户凭证。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向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下同)

  ②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认购结果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工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通过交通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工作日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安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安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华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安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请办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代码:040010。

  (四)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TA开户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3)提出认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成立时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五)通过招商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③ 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④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六)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其他银行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以银行各网点柜台公告为准。

  (七)通过证券公司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证券公司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6)投资购时要注明所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代码:040010。

  (八)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认购金额需在10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7:3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签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预留印鉴(签字或签字和盖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签章;

  (3)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05520313020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账号:0200250129200025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

  5、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认购资金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 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1个工作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九)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程序

  1、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7*24小时受理,工作日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全国各指定网点或登录该行网上银行专业版办理"银基通"签约,并将认购款存入相应的东方借记卡中;

  或,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各指定网点办理"银基通"签约,并将认购款存入相应的民生银行借记卡中;

  或,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各指定网点办理"银基通"签约,并将认购款存入相应的兴业银行借记卡中;

  或,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开户;

  或,持有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高级会员卡或是其普通会员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登录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开户。

  (2)本人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电话40088-50099或(021)68604666或网站www.huaan.com.cn自助认购;

  (3)请同时参照公布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咨询电话: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银基通"、 中国农业银行"农行卡网上直销"及银联电子支付公司咨询电话及网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客服热线:95528;网站:www.spdb.com.cn;

  中国民生银行客服热线:95568;网站:www.cmbc.com.cn;

  兴业银行客服热线:95561;网站:www.cib.com.cn;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网站:www.abchina.com;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16-5;网站:www.chinapay.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基通"签约办理时间为交易日9:30-15:00,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银基通"签约办理时间请咨询相关营业网点。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代销网点或本公司设在上海、北京和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的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并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投资者通讯地址于开户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寄出基金账户凭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7:3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关于印鉴的指定文件》(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标准格式);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非法人单位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7)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认购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中心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预留印鉴;

  (2)划付认购资金的贷记凭证回单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缴款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05520313020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账号:0200250129200025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

  5、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贷记凭证"方式或"电汇"方式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认购资金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T+1个工作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查询。

  (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向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手续: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申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本基金发布认购结果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工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四)通过交通银行开户和申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安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安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华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华安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代码:040010。

  (五)通过招商银行开户和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六)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其他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以银行各网点柜台公告为准。

  (七)通过证券公司开户和认购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事先在代销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5)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40009,B类基金代码:040010。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折算份额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基金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法定代表人:俞妙根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冯颖

  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021)68604666

  网址:www.huaan.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联系人:陆文佳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倪荣鑫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

  电话:(020)38350158

  传真:(020)38350259

  联系人:程安至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021)68604666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联系人:赵敏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网址:www.icbc.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psbc.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兰奇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网址: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传真:(010)685606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网址:www.s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10)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3370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251

  传真:(010)66223314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800-820-6888

  网址:www.gtja.com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李笑鸣、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王政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24)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2)284555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2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6)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盛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2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2288968

  (2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2470304

  传真:(021)65213164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3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0771)96100

  网址:www.ghzq.com.cn

  (3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343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网址:www.cfzq.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731) 4403343

  (3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3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电话:(010)62267799

  传真号码:(010)62294470

  客服电话:(0991)96562、(010)62294600

  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3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联系人:刘军辉、章磊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3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65799999

  网址:www.95579.com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法定代表人:俞妙根

  电话:(021)38969780

  传真:(021)68862332

  联系人:朱永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轶

  (六)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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