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基金过往业绩

发表日期: 2008-02-18 09:02:25  来源: 晨星  作者: 王蕊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不得模拟基金未来的投资业绩。对于推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需要模拟历史业绩的,还应当说明模拟数据的来源,模拟方法及主要计算公式,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补充规定》要求,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清晰准确,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

  应该说,证监会出台《补充规定》的各项措施是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时下,在投资者选择基金不够理性成熟的阶段,从基金销售入手,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客观唯实,进一步加强引导投资者正确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

  谈到业绩,无论是历史业绩,还是遥不可期的未来业绩,我们必须承认,那些都是诱人的数据。理财生活中,大部分投资者都是冲着高收益的基金奔去,也有一些投资者可能沉迷于子虚乌有的未来业绩。不可否认的是,投资者在选择基金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过去的业绩。因此,这也成为基金销售时的一个噱头。优秀的过往业绩就像一把双刃剑,虽然它可以代表基金经理在过去一段时间表现辉煌,但同样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过往业绩推测未来,而忽略了评价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共同基金的体制问题使基金经理处于一个竞争相对残酷的行业中,他们的工作业绩与新资金的流入有密切的关系,同时又决定着基金管理费的收入。优秀的基金业绩可以吸引新资金的流入,反之基金的吸引力下降,可能还会面临清盘的危险。

  综上,列示基金的历史业绩尊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但《补充规定》对业绩的说明提出规范化的要求,即表述清晰,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稳健”等字眼。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更加制度化,脚步走得越来越坚实。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