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选:于兴业银行开通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1-29 17:47:23  来源: 同花顺网
  关于兴业银行开通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联合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将于2008年1月31日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

  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

  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三、办理时间: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

  同。

  四、申请方式: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立本公司基

  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手续请遵循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的有关规定。

  五、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费率同正常费率。

  六、收费模式:东方精选的基金代码为:400003;东方龙基金的基金代码为:400001。

  七、扣款方式:投资者应遵循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规定,与其约

  定每月固定的扣款日期和账户,且该账户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投资金额: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的每期最低固定金额为人民币200 元(含200

  元),无交易级差。

  九、交易确认: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

  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定期定额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一)如果投资者需要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

  (二)如果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

  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式

  兴业银行网址: www.cib.com.cn

  咨询电话:95561

  本公司网址: www. orient-fund.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6578578

  十二、重要提示

  (一)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兴业银行及各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

  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二)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某只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

  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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