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强制赎回?

发表日期: 2008-01-28 10:25:13  来源: 成都晚报  作者: 丁珺
  六十四问:什么叫强制赎回?

  答:强制赎回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1)投资者赎回时,当某笔赎回导致其在代销机构交易帐户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2)如果投资人因其它原因(如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使其在代销机构的帐户余额低于最低赎回份额时,允许其赎回份额低于低于最低赎回份额,但也必须一次全部赎回。最低赎回份额视具体基金而定。

  六十五问:投资者在赎回时为什么要选择"非连续赎回"或"连续赎回"?

  答:按照有关规定,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管理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基金管理人可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予以撤销。因此,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应明确表示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其是否要将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予以撤销,即是选择"连续赎回"还是"非连续赎回"。如果投资者未作出选择,则将被默认为连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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