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中驶离“灰色地带”

发表日期: 2007-12-25 00:00:0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三石
  回顾2007年基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负面事件暴露出行业发展的隐忧,监管层也针对这些问题发出了一系列规范措施,基金公司在创新中取得快速发展。
  负面事件暴露
  从年初到年尾,各种负面事件暴露出基金业成长中的问题。今年4月的短炒杭萧钢构和上投摩根“老鼠仓”事件,9月份暴露的“上电转债”事件,以及第四季度刚刚暴露出来的“S天一科”事件,每个事件都给业内一个沉重的教训和启示。
  今年2月到4月,股市呈现出垃圾股和重组股暴涨,基金重仓股涨幅相对落后的现象,基金经理面临着很大的投资诱惑,基金短炒杭萧钢构事件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这一事件给基金业内的启示在于基金应该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短炒一些有问题或正接受调查的上市公司,是一种冒着损害基金公司和行业信誉风险的投资行为。
  随后发生的上投摩根“老鼠仓”事件牵扯到基金经理和基金公司道德层面,对业内影响幅度更大一些。这一事件不仅仅影响到一家基金公司的形象,也影响到整个行业形象。
  在基金公司规模快速增长中,投资、客服等方面都出现了短缺现象,甚至出现一些低级失误,“上电转债”事件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基金公司竟然忘记转股或卖出可转债,让价值200多元的可转债被上市公司以103.2元强制赎回,投资者损失2200万元,好在这些损失由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赔偿,持有人不承担损失。基金投资造假的S天一科股票还在调查之中,监管部门还没有对此事件定性。
  规范举措瞄准投资和销售
  在行业大发展过程中,2007年监管层出台了多项规范举措,主要集中在投资和销售两个方面。
  针对今年5月以前基金投资过程中不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大举投资题材股、垃圾股,短线炒作的行为,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基金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严禁基金参与投机操作,合理配置资产,切实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作为今年基金业的一大特色,销售方面法规和规范的频率和力度比以往都要大。年初时,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基金销售相配套的风险提示书、投资者教育手册、还有其他投资者教育资料随后一直伴随着基金的销售。今年3月以来,由于基金销售火爆,不到一天就达到预定规模,监管层发布了“比例配售”相关问题的通知。
  今年10月和11月,基金销售法规和“44号文”成为了关于基金销售最重要的规范内容。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基本搭建了基金销售法规框架。而“44号文”主要是规范基金持续营销行为,对销售行为中的单只基金规模控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创新来自多方面
  2007年基金行业的一些创新将载入史册,其中产品方面主要有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结构化分级基金、基金系QDII等品种。
  伴随着封闭式基金逐渐到期封转开,监管层和基金公司对于如何利用好封闭式基金的优势展开了一系列课题研究。今年6月以来,这些研究成果付诸了实施,国投瑞银结构化分级基金获批后两类份额同时发售,首只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大成优选发行,随后两只封闭1年的创新基金也相继发售。这些创新产品丰富了基金行业的产品类型,其中的大成优选和瑞福进取还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交易所交易品种。
  基金系QDII产品的推出,改变了基金公司局限于A股市场的格局。从最先发售的4只基金系QDII产品来看,每只产品都取得了数倍的超额认购,尽管后来随着国际股市的调整,QDII基金净值纷纷跌破面值,甚至跌破0.9元,但国内基金业走出去是必然的趋势,投资者和基金行业不能仅看短期的收益和业绩。
  事实上,广义上的创新并不局限于产品上,在基金销售和投资方面也有诸多创新。在投资方面,随着基金管理规模的扩大,由原来的单兵作战转换为以大组合投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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