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金上调不妨做到“四个适应”

发表日期: 2007-11-07 15:44:43  来源: 消费日报
  近几年,政府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是一块实实在在的“蛋糕”,是一份热乎乎的关爱。企业退休人员,当年出力流汗,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现在顾全大局,为社会稳定作支撑。“饮水不忘挖井人”,国家和社会都不会忘记他们。
但回顾一下这些年养老金上调的过程,发现 大体上呈这样的轨迹:一是在国家公务员增加工资之后,企业退休人员跟着上调;二是物价指数明显上涨之后,企业退休人员才相应增加补贴;三是相隔时间相对较长,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增大,呼声较高,标准才适当上调。这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总体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确属不易。但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上调能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才能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四千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根本利益和生活保障,更关系到中国这个世界最大老龄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老者恤之,少者教之”,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企业退休人员衣食住行无忧,才能体现“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更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的义务和道德。所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不仅要制度化、经常化,还需要做到四个相适应:

——与国家经济发展总量的增长相适应,根据年平均增长率或连续三年递增率,相应上调每一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与物价上涨指数、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上涨指数相适应,在这两个指数有所上升并上升率相对稳定时,相应上调。

——与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幅度相适应,在他们每次增加工资时,适时上调。

——与世界养老形势相适应,建立多样化的养老方式,有利于缓解政府压力。

政府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除要做到以上“四个适应”,还需要各级部门在完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过程中,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的惠民政策,从而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趋向合理水平。

当然,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既要强调“打破大锅饭,拉开分配档次”,以体现竞争,激发活力,也要注意“社会平衡”,兼顾弱势群体,减少落差,包括收入落差和心理落差。几千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能“有所增长”,体现政府之德,若能“制度化增长”,则更体现政府之能。“野无遗老”,乃人民福祉、国家兴旺之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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