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投资者风险教育引向深入

发表日期: 2007-11-07 00:00:00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侯捷宁
  日前,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到基金公司手中,这份被二度下发的《通知》再次要求各基金销售机构要以风险教育为重点,继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教育工作实效。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成熟理性的投资者是市场内在的约束力量,因此,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进行持续不断地引导与教育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
  近两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投资者入市总量增加很快,在不长时间内,投资者开户数从6000多万户增长到目前超过1.2亿户。去年到今年新增投资者中,大量是中小投资者,这部分中小投资者中,又有相当数量此前从未参与市场,缺乏市场经验。随着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广大投资者参与市场的意向增加,有其积极意义,但这种情况也说明,加强投资者教育尤其是风险教育极为重要。
  因此,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不仅强化了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推动,而且还结合证券期货行业各市场主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去年以来,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相继成立“投资者教育领导小组”。按照证监会部署,行业协会、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投资者保护基金以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也先后组建了相关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为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做了相应的组织准备。
  今年4月份和6月份,证监会组织各派出机构和证券业协会,分别对基金销售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36家派出机构共对1500多家基金销售网点和92家证券公司、842家证券营业部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做了现场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现场检查,基本摸清了当前市场主体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有关机构在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了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今年5月,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充分揭示风险、强化市场监管角度,对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做了系统的安排。全系统和行业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了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了全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9月初,在全国证券期货系统投资者教育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任务和步骤,而且也明确表示要将投资者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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