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利收益基金降低赎回门槛

发表日期: 2007-10-18 09:49:37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肖莫
  宝盈基金发布公告称,自今日起对宝盈鸿利收益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由1000份单位,改为500份基金单位。
  公告称,对基金合同中"十一、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前的条款:"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并赎回;"修改后的条款:"3、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并赎回"。(肖莫)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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