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十一假期前暂停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7-09-21 08:59:45  来源: 同花顺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及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所的休市安排,2007年10月1日-10月7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10月8日起照常开市。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于2007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业务。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07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及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7年9月28日交易时间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7年10月8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跨越十一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咨询办法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查询或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8999;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东方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等的代销网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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