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存在制度缺陷”

发表日期: 2007-09-10 00:00:00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李隽琼
  晨报讯(记者 李隽琼)蹒跚起步的中国企业年金制度被指仍然存在“制度缺陷”。在9月8日的“2007中国企业年金发展论坛”上,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提出上述观点。
  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计划,为了解决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严重的资金缺口和压力而设。“国内企业年金发展缓慢有多种原因,但企业年金制度的缺陷应当是主要原因。尽管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一些缺陷正在显现。”褚福灵说。
  褚福灵所指的“制度缺陷”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问题。他认为,在现行的企业年金制度中,虽然明确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制约关系,并明确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等要求,“但并没有回答或者提示企业年金一旦损失或者灭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是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不仅如此,风险不对称和制度操作性差这两大问题也是这位学者担忧存在“制度缺陷”的环节。
  但瑕不掩瑜,截至2006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已达900多亿元,同比增加了200多亿元。中国保监会预测,未来十年企业年金每年将以千亿元的速度增长,不出10年,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将达到1万亿元的资产规模。
  不过,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方力也指出,由于企业年金资格分散,市场发展远远低于最初的预期。“市场启动缓慢,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业务收入与费用支出严重失衡,生存较困难。”现有市场中还只有平安养老、太平养老等寥寥数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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