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的几种形式

发表日期: 2007-06-06 00:00:0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 纪成成
  私募基金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收益,而退出机制是关系到私募基金投资产业是否成功的重要问题。为了实现投资者的目的,就要求市场上有健全的退出机制,让投资者能够顺利地把资金撤出。
  退出策略是投资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十分注意的因素,上市是主要的退出渠道,也是投资回报最高的退出方式,上市的收益来源是企业的盈利和资本利得。但是国内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限制比较多,企业上市比较困难。由于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有很多企业没有一个正常的退出渠道,股权没有一个正常的流动渠道,因而绕路去境外上市。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的市场退出问题,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在多个场合提到,应加快建立多层次场内市场,鼓励企业境内上市;建立合格投资人的场外市场即电子报价系统;同时要研究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协议转让的外汇政策。
  产权市场对私募基金的退出也有辅助通道的作用。私募基金退出主要是通过境内外的股市,但是产权市场是一个非常好的退出通道,上不了市可以通过并购退出。另外,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也可以实现私募基金的退出。
  美国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大类,即公开上市、出售,以及资产清算。公开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可以使资本家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上市公司股票,实现盈利性和流动性,而且这种方式的收益性普遍较高;出售包含售出和股权回购两种形式;清算则是在投资企业未来收益前景堪忧时的退出方式。
  针对在中国有活跃投资记录的75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研究机构清科集团的年度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共有53笔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交易案例。IPO(首次公开上市)是私募股权退出的主要方式,全年共有23家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成功实现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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