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重组基金有望增至700亿元

发表日期: 2007-04-23 00:00:00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唐玮
  记者唐玮北京报道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4月20日在京表示,创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基金的工作正有序推进,初步设定基金的规模为100亿元,将由中科招商投资公司作为协调发起人。随着国有资本利润的增加,基金规模有望增至700亿元。
  李保民是在参加“2007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基金资金构成的比例为:中央企业出资占40%,地方国企占20%,境外资本占30%,民营企业占10%。李保民透露,目前正在与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进行洽谈。
  他说,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基金将注册成为公司型的产业投资基金,现在正在争取国家主管部门的设立批准,并等待产业基金相关政策的出台。具体运作方式将采取封闭式基金模式,投资方向是中央二级或者三级改制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等。
  “初期设定的100亿元的规模现在看来有点小,如果考虑投入国有资本利润的10%,7000亿元应该投入700亿元左右。但根据当前的并购重组量,100亿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李保民分析,退出方式的渠道也比较多,一是发行上市,二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退出,三是协议转让,四是打包出售,五可以公开拍卖或者回购,六是资产证券化。
  李保民认为,构建企业改制重组基金的现实要求比较迫切。目前企业改制过程中仍面临钱少人多机制不活的问题,而基金在结构调整和改制重组中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企业改制重组基金有集合资金、专家理财、市场运作的特点,可以有效集合国有、社会、外资各类资本。不仅有保值增值的作用,而且对规范收入分配也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的客观条件也已经成熟。李保民说:“目前宏观经济良好,政策法规可行,改制融资需求巨大,资金供给充足。在资金供给方面,15亿元的银行储蓄,1万亿多美元的外汇储备,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1万亿元多的税后利润,还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后备,都是设立基金的条件。”
  但构建企业改制重组资金也需要一些政策的支持。李保民指出,一是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产业投资基金法。二是建立和完善国家税收政策。目前来讲,需要在基金纳税等方面给予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三是支持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作为社会金融资本的一部分共同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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