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增长:通过兴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6-02-27 16:39:55
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通过兴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6年3月1日起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办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等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兴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等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无申购费。
三、办理场所
自2006年3月1日起,投资者可到兴业银行代销基金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15:00 前。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按照兴业银行的业务规则,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兴业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但一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八、扣款方式
1.兴业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兴业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应遵循兴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
网址:www.jsfund.cn
2、兴业银行
电话银行:95561
网址:www.cib.com.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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