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公司旗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6-01-05 13:38:27 来源: 财经周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6年1月9日起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办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等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2006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代销基金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
五、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按照中国银行的业务规则,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中国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但一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七、扣款方式
1.中国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相应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国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应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提示
本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起已通过中国银行开办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嘉实稳健、嘉实债券基金)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已向中国银行申请且获得确认的相应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继续有效。
十一、业务咨询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
网址:www.jsfund.cn
2、中国银行
电话银行:95566
网址:http://www.bank-of-china.com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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