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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估值:
[12-31]
累计分红:
--元
基金经理:
倪斌
成立日期:
2013-08-02
基金类型:
QDII
份额规模:
7.07亿份
管 理 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评级:
暂无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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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基金代码 040047 基金简称 华安纳斯达克100ETF联接(QDII)A(美元现钞)
基金类型 QDII 基金全称 华安纳斯达克100ETF联接(QDII)A(美元现钞)
投资类型 指数型 基金经理 倪斌
成立日期 2013-08-02 成立规模 0.00亿份
管理费 0.60% 份额规模 8.30亿份(2024-12-31)
首次最低金额(元) 100 托管费 0.20%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认购费 1.00% 最高申购费 1.20%
最高赎回费 1.50% 业绩比较基准 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力争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内外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以及境内上市交易的股指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投资策略

  (一)目标ETF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二)股票投资策略基金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方式申购ETF份额。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通过投资非成份股等进行适当的替代。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三)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金供求曲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配置结构,精选债券,获取收益。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对冲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达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同时降低仓位频繁调整带来的交易成本。本基金投资境外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六)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间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