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华尔街》中有一句经典台词:“你若不是局内人,你就出局了。”对于多数A股普通投资者而言,面对复杂的股东会议案,他们往往只能充当“局外人”。而公募基金管理人,正是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的专业代理人。
然而长期以来,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履职一直处于“闷声干活”的状态。基民每日关注基金净值的涨跌,却很难知晓公募基金管理人在股东大会的投票选择、也不清楚自身诉求是否被传递。近一年来,监管接连出台新规,要求公募基金细化上市公司治理投票的信息披露。如今,公募基金管理人2025年投票结果集中公示——这一次,基民能安心吗?
“积极股东”集体
打破沉默
行业转折点始于两份文件。先是证监会2025年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出台公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助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随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管理规则》,首次以自律规则形式明确了公募基金管理人作为“积极股东”的关键角色定位:要求基金管理人持有单一股票流通股本比例达5%(含)以上时,须在十余项关键事项中履职投票;并且,自2026年起,每年4月底前在机构官网公示上一年度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情况。
第三方投票咨询服务机构紫顶数据显示:2025年公募基金管理人累计披露了1.16万次股东会参会记录,覆盖5586场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议案超5万项,产生投票记录10.6万条。
具体来看,全行业165家公募基金管理人中,163家已披露2025年对外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权情况,74%的管理人有实际投票记录。头部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履职积极性遥遥领先,参会次数最多的前十家管理人包揽了全行业近七成的参会记录,富国基金、华夏基金、招商基金的参会频次与投票数量均位居前三。
面对投票数量的大幅增长,也有人不免疑问:会不会是“盲选凑数”?答案是否定的。每一次投票背后,都有一套严谨、专业的分析、决策与执行机制层层把关。
以兴证全球基金为例,该机构对重要议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专职研究员及行业研究员等基于公司重点跟踪持仓,综合考量被投企业的业务发展、治理状况、行业环境等要素,提出投票建议;投资管理人员根据投票建议作出投票决定;研究总监与投资总监进行审批后,由对应交易员完成网络投票执行。每一票都有据可查,绝非随意为之。
不少公募基金管理人还借助金融科技提升履职质效。华夏基金自2023年上线数字化投票平台后,年均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次数从200余次增至2025年的1000余次,以科技赋能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这种积极履职的意义格外实在。“公募基金管理人的首要经营原则就是‘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通过与上市公司开展积极、有建设性的对话和合作,提交股东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等方式,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核心利益。”兴证全球基金ESG研究员张乃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招商基金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将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要工程等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原则,同时高度重视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通过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主动披露相关信息,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更值得留意的是,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表决履职,正悄然带动中小股东更积极地投身公司治理。“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表决意见披露后,可成为中小股东的决策参考,形成‘专业引领’的示范效应,提高了股东大会的参与度与决策性。”工业富联(601138)副总经理兼首席法务官解辰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异议票
直击治理“靶心”
在海量投票数据中,有一组占比不高却格外值得关注的数据——异议票。它看似不起眼,却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最关键的“杀手锏”。原因在于,常规赞成票反映的是“认同”,而异议票体现的则是“制衡”——后者往往更能检验机构股东是否真正站在持有人一边。
2025年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29家公募基金管理人投出弃权或反对的异议票,涉及238场股东会、1015个议案,反对票与弃权票合计占比1.07%。尽管整体占比偏低,但每一张异议票都直指上市公司治理痛点,聚焦资本运作合理性、关联交易合规性、董事选聘公正性等核心问题。
例如,有些上市公司明明现金流充裕,却仍要启动港股上市或再融资,汇添富基金、博时基金便直接投出异议票,理由直白而有力:“融资迫切性值得商榷”“或稀释中小投资者利益”。这并非反对融资本身,而是质疑其必要性及对中小股东的潜在伤害——这正是机构投资者区别于散户的专业判断力所在。
面对不当关联交易,建信基金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维度严格把关,对可能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影响公司长期价值的议案坚决说“不”。这种“以投促改”的机制,本质上是将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公司自治的内生动力。
对此,解辰阳表示,在股权相对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或管理层可能利用信息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作为专业化机构投资者,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表决权能有效制衡大股东的“一言堂”,尤其在资本运作、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上,通过投反对票或提出质询,倒逼上市公司决策程序更加透明、合规。
实际上,公募基金管理人敢于“较真”并非一日之功。回顾历史,早在2003年,华夏基金、长盛基金、博时基金、鹏华基金、易方达基金等公募基金管理人就曾联合反对招商银行(600036)拟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方案;2015年,在万科与宝能的控制权之争中,公募基金管理人也发挥了机构治理作用……一系列标志性案例表明,以异议票制衡公司治理,早已刻入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基因。换言之,这并非2025年新规催生的“应景之作”,而是一以贯之的行业底色。
当然,异议票并非情绪化的对抗。紫顶股东服务首席研究官胡至臻向《证券日报》记者点出了其中的关键:“机构投资者并非‘为了反对而反对’,而是通过理性表决帮助上市公司减少不当决策,提升治理质量。”基于专业研判的理性制衡,才是异议票真正的价值所在。
“零参与”
暴露部分机构短板
整体来看,公募基金积极履职已成主流,但行业分化问题依然客观存在,直接影响投资者权益保障成效。
数据显示,即使是权益规模排名前3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人中,也有6家公募基金管理人2025年参与股东会投票次数不超过30次,此外,全行业还有40余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全年“零投票”。
对于投票频次分化的原因,胡至臻分析,权益规模、产品结构、持仓分布、投资策略的差异,是导致投票频次分化的核心原因。此外,部分上市公司议案内容较为常规且缺乏争议,也会降低实际投票需求。
不过,同样是投票不足,不同体量的公募基金管理人背后的逻辑有所不同。如果说大型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投票分化主要源于策略差异,那么中小型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投票不足,则更多受制于现实条件。
华北地区某中小型公募基金相关人士向记者坦言,公司管理规模偏小,且投资布局偏向均衡分散。部分持仓标的中,基金持股比例仅3%至4%便可跻身前十大重仓股,话语权不足,客观上难以深度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决策。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更深层的痛点在于,不少中小型公募基金管理人缺乏完善的议案研究团队、规范的履职流程和数字化系统支撑,专业对接上市公司治理工作的人员也较为匮乏。
当然,投票频次并不等同于履职质量。胡至臻特别提到,中小型公募基金管理人虽投票总量较少,但不乏异议表达,并非消极履职,而是投票履职体系尚未完全实现系统化、常态化。
事实上,“积极股东”的履职方式远不止投票一种。某大型公募基金相关人士表示:“相比单次投票,通过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持续沟通、专项督导,建立长期良性互动,更能精准推动企业治理升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这些非公开的常态化对接,同样是“用手投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不像投票记录那样易于量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业分化固然值得关注,但评价一家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积极股东”成色,或许需要更多维度的标尺——既要关注投票记录,也要重视那些隐藏在记录背后的沟通与制衡。
从“被动投票”
到“主动提案”?
从10万次投票的广泛参与,到1.07%异议率的理性制衡,公募基金管理人“积极股东”的市场形象日益鲜明。但若仔细审视,从“完成投票”到“高效行权”,从“头部先行”到“行业共进”,提质之路依旧任重道远。
好在,先行者已率先迈出探索的步伐。华夏基金根据投资组合中持股规模、ESG因素对财务和(或)运营绩效的重要性、被投企业ESG评级结果等评估标准确定尽责管理的优先目标,并结合被投企业特征,有针对性地践行尽责管理;兴证全球基金则建立明确的投票量化标准、利益冲突回避、内幕信息识别及年度自查披露机制。这些实践虽出自不同公募基金管理人,却为全行业提供了可参照的范本。
那么,下一步怎么走?胡至臻表示,公募基金行业可在尊重机构差异的前提下,强化自律与经验分享,通过总结最佳实践等方式培育投票履职文化,针对关联交易、再融资、股权激励等重点议案形成细化的研究框架,帮助不同规模机构提升议案研究、流程建设等能力;公募基金管理人也可在现有制度要求基础上,逐步将投票履职纳入受托责任与投研体系,明确议案判断标准与审批流程,加强内部协同,并推动投票原则透明化、决策流程规范化,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比单纯参会投票更进一步的方式,是从“被动投票”走向“主动提案”。解辰阳建议,公募基金管理人可建立提案权监测机制,当旗下产品合计持股达到提案权门槛时,主动识别公司治理在独立董事选任、高管薪酬合理性、分红政策等方面的短板,从而形成正式提案,将行权边界向提案环节延伸。
放眼未来,在监管引导、行业自律、机构精进的多方合力下,公募基金管理人将持续激活长期资本价值,当好中小投资者的专业代言人,让A股市场的投资生态更成熟、更稳健,也让每一份托付都更安心、更有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