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协议

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远程交易委托的风险及本协议中乙方免责条款含义后谨慎考虑,以决定是否采用远程交易委托并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为了方便甲方在乙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交易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提示

如果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业务,甲方即被认为已经充分、完全、准确地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和投资损失。 乙方已采取了先进的网络产品和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保护投资人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醒甲方,网上交易客观上仍然存在如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可能会受到非法干扰或侵入。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未经许可的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或篡改。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中断或停顿。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的参考资料)可能出现错误并误导包括甲方在内的投资人。

5.甲方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泄露或仿冒。

6.甲方使用的计算机可能因存在性能缺陷、质量问题、计算机病毒、硬件故障及其他原因,而对甲方造成的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造成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

7.由于甲方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或互联网知识的缺乏,可能对甲方的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造成影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8.因甲方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露,可能会给甲方造成损失。

9.其他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损失的风险或事项。

二、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上交易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投资人(甲方)提供的,通过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或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第三方支付系统下达交易指令、进行信息查询等方面的服务。

2.投资人(甲方):指依照乙方所代销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乙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的投资人。目前仅指个人投资人。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所代销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4.交易账户:是指甲方开立的记录其通过乙方“同花顺爱基金”APP或网上交易系统买卖乙方所代销基金的基金份额及份额变动情况的账户。

5.基金认购:是指开放式基金设立募集期内,甲方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基金申购:是指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甲方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基金赎回:是指开放式基金成立之后的存续期内,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人通过乙方系统赎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转托管: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的行为。

9.基金转换:是指基金存续期间,甲方通过乙方系统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持有基金(下称“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下称“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11.T日:是指乙方确认的甲方提交有效申请的工作日。

12.T+n日:是指T日后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3.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4.开放日:是指为甲方办理基金业务的工作日。

15.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是指网址为https://www.5ifund.com/的基金交易系统。

16.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与乙方合作的具有基金第三方支付资格的公司或银行。

17.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第三方支付机构《代扣授权扣款协议》:是指甲方通过乙方系统购买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时(如有)向乙方提交电子支付指令后,授权由乙方向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起代扣支付指令,并同意由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乙方发送的指令将甲方扣款账户上的资金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的相关协议,详见附件1。

三、服务内容

协议所述网上交易服务的内容包括账户开立、账户资料变更、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交易撤销、分红方式变更、交易密码修改、相关信息查询及其他业务。

四、甲方承诺

1.甲方已经了解并完全理解使用网上交易可能遭受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种风险及其可能导致的损失。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中包括乙方免责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并已准确理解其含义。

3.甲方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接受乙方所代销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业务规则的所有内容及规定。甲方自愿通过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并承诺上述业务视同甲方亲临乙方柜台办理。

4.甲方保证用于投资乙方所代销基金或其他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所输入的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此承担责任,如有变化,甲方应及时变更相关资料。因甲方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了解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基金损益结果。甲方购买基金等产品后,需时刻关注产品动态,产品运行的相关公告我司将通过官网、客户端等方式向甲方披露。

7.甲方承诺独立使用本合同规定的网上交易服务,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利用该系统从事基金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确保其用于网上交易的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因甲方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应自行承担其交易密码及银行卡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的保密义务。甲方应自行承担其交易密码的保密义务。凡是使用甲方密码登录乙方系统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被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操作。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保密信息失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在发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未被授权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账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甲方承诺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11.甲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攻击乙方网络或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2.甲方对其各项委托活动或操作行为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

13.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4.甲方不使用信用卡及任何种类的银行卡进行透支买卖乙方代销的基金,否则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15.甲方承诺乙方保留或所得到的电子交易数据为甲方交易行为唯一有效证据,并承认其等同于书面签署之法律文件之效力。

16.为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安全,在进行网络交易时,甲方应使用乙方认可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软件或设备进入乙方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7.甲方知悉并承诺,若甲方进行开户、变更银行卡、注销账户等操作,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或提交相关材料至乙方,由乙方对该信息进行核对,以确保甲方个人账户的安全。

18.为提升用户体验,更好地为甲方提供基金销售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果的提示,产品上线提醒,爆款产品推荐,投资咨询服务及开户回访、售后回访等。

、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提供的远程委托系统的系统安全、数据备份和故障恢复手段符合监管机关的规定。

3.乙方对甲方的委托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时,甲方的索偿权仅限于真实损失之范围内。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有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当日,为甲方开通协议约定的委托方式。

5.通讯故障、网络中断、线路堵塞等情况的发生导致通过约定的委托方式无法下达申请委托时,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其他远程委托方式(但以与甲方签署的服务协议包含的委托方式为限)。

六、特别提示

1.网上交易受理条件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指引,进入相关通道开通网上交易。

2.网上交易的开通、使用、变更与终止提示:甲方欲开通、使用、变更、终止网上交易,须依据乙方规定的流程办理。

3.支付业务提示:甲方须按照乙方或同花顺基金网上交易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办理资金支付事宜。网上转账系统支付渠道费率的变化或乙方相关销售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易及资金支付的费率产生影响。

4.密码提示:甲方开通网上交易应设置并妥善保管交易密码。

5.委托提示:(1)甲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下达的委托,以乙方的系统记录为准;(2)甲方使用网上交易,需自行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划款手续费、因业务寄送资料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七、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导致甲方损失的。

4.因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无法及时通过约定的委托手段下达申请委托时导致甲方损失的。

5.因甲方设备或通讯故障或设备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致使乙方未能按时或及时收到甲方申请信息,或者乙方收到的甲方申请信息不完整而导致甲方损失的。

6.因甲方对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导致甲方损失的。

7.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过失等原因导致交易密码或银行卡支付密码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

8.因黑客攻击、电子病毒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

9.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八、协议生效及变更

1.本协议自甲方对本协议予以接受之日起生效。

2.乙方保留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的权利。

3.乙方修改、删除或增加本协议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将该事项登载于乙方的网站及营业场所或以其他乙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甲方。

4.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5.本协议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同意终止;(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甲方撤销本协议项下在乙方设立的交易账户;(4)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5)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7)甲方通过柜台或网上方式取消网上交易方式;(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6.附件1作为本协议的有效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

代扣授权扣款协议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

《代扣授权扣款协议》由用户(即为甲方)和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即为乙方)共同签署,您接受并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第一条 代扣授权扣款说明

1.甲方为在乙方平台注册账户、购买乙方产品的客户,且需指定其在银行已预留手机号码的银行账户作为扣款账户。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开通产品代扣的操作流程,将其在乙方的注册账户和已指定的银行扣款账户进行绑定。

3.本文所述“银行”指甲方购买乙方产品时已指定的作为扣款账户的开户银行。

4.“第三方支付机构”指与乙方开展基金销售代扣业务合作且具有支付业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5.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授权:甲方在乙方购买基金或其他产品时,向乙方提交电子支付指令后,授权由乙方向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起代扣支付指令,并同意由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乙方发送的指令将甲方扣款账户上的资金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 扣款适用范围及支付限额

双方经协商一致,代扣业务应用于购买同花顺爱基金网的基金及其他产品,不得应用于转账业务、融资业务、保证金业务等其他一切业务。

乙方和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经营需要规定或调整默认交易限额,并由乙方在其网站相关页面进行公示。

第三条 扣款的交易验证方式

1.双方约定采用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交易验证,方式为:乙方发送代扣支付指令时,将甲方身份信息和签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签约编号或账户所有人编号、账号)传送给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上述要素匹配是否为甲方,完成交易验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客户端或网页界面上提供的流程提示,正确指定在乙方的注册账户和在银行的扣款账户,并将注册账户和扣款账户进行绑定。

2.甲方不能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已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

3.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在乙方的注册账户信息及相关密码、验证码,不得向他人透露,因甲方对注册账户信息和密码、验证码保管不善造成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妥善保管本人的爱基金账户信息和密码、银行账户关键信息(密码、有效期、CVV2码、绑定的手机号等)、网上银行数字证书及其密码、身份证件信息,不得泄露上述信息。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乙方和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承担责任。

5.甲方知悉并同意,对于乙方交易网站和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系统而言,使用甲方拥有的相关账户、证书和密码并通过验证登录后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即视为甲方本人行为,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可基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外部监管规定、维护客户权益、保障交易安全、进行系统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等原因变更本协议、暂停或终止支付结算业务服务,并通过乙方网站进行公示。甲方不同意的,可以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尽义务后终止服务。本协议中“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执行支付指令前可对客户名称和账号、交易金额等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并在支付指令完成后及时将结果通知甲方。因交易超时、无响应或者系统故障导致支付指令无法正常处理的,乙方应当及时提示甲方;因甲方原因造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乙方应当主动通知甲方该等情况。

2.乙方不得篡改甲方指令,不得假冒甲方指令,也不得增加扣款金额;乙方如实施上述行为,致使甲方提供扣款等支付结算服务被丙方提出权利主张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业务查询、咨询、投诉等电子商务服务。

4.乙方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并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不篡改或者隐匿交易信息。

5、乙方对下列情形不承担责任:

a、交易订单超过180天的。

b、客户将自己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密码、银行或乙方发送的验证码、身份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导致资金遭到损失的。

c、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d、用户资金回到银行卡后发生的资金损失,我司不予赔付。

e、交易争议道德风险范围:

(1)经乙方核查确认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或持卡人与他人协同所为的,或客户未按照本规定流程操作的。

(2)经乙方核查确认,为持卡人直系亲属作案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等司法机关认定系其亲属使用该卡、或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该笔交易款项支付时的IP地址与持卡人往常使用的IP地址一致等情况)。

6、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或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终止协议,甲方保证不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 异常账务处理

1.甲方发现扣款金额与其交易金额不符,或者交易非本人授权或参与等其他风险事件的,可及时向乙方进行查询。乙方受理后,将和甲方核对扣款信息。

第七条 客户信息保护

1.乙方将严格对甲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在双方业务关系终止后,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甲方的约定,保存和处理甲方信息。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发生故障,导致乙方、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无法履行协议,暂停或终止代扣服务的,甲方保证不追究乙方、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任何责任。

2.如因甲方绑定的银行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或者由于司法或其他原因而进行了账户冻结、扣划或销户,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