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保证基金估值公平合理

发表日期: 2008-09-13 14:52:13  来源: 新华社
  9月12日电针对近期市况和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基金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问题,证监会12日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基金公司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指导意见,基金公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果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意见规定,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根据规定,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根据意见,基金公司应履行与基金估值相关的披露义务,至少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托管银行要认真核查基金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公司作出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