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七修订草案规定老鼠仓行为最高判10年

发表日期: 2008-08-25 14:30:1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8月2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本次会议将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五部法律案。

  有些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国证监会提出,一些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其因职务便利知悉的法定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经营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或转嫁风险。这种被称为“老鼠仓”的行为,应当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在为期五天的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将进行十六项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了今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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