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警惕四种非法证券咨询活动

发表日期: 2008-08-06 10:40:16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何广怀
  今年以来深圳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已立案侦查非法证券咨询类犯罪案件19宗,破案1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案值达2573.06万元。

  据深圳警方发言人介绍,当前主要有4种方式,应引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

  其一是以私募基金之名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他们先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并组织人员搜集各大媒体公开的股票研究报告信息,同时在网站上设立股票行情即时分析的业务吸引股票投资者。然后通过招聘的求职者随机给股票投资者打电话,自称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为广大股票投资者提供免费证券咨询服务。通过电话得知所联系的投资者有愿望获得证券咨询服务后,就反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

  其二是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他们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夸大宣传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在网站上设立免费对客户持有股票进行分析的业务。当投资者将自己持有的股票和个人电话输入网站后,该网站会以短信形式回复该股票的“诊断”情况和未来走势。当得知投资者的电话号码后,公司客户代表会不断联系投资者,向投资者推荐相关炒股软件。如果投资者还未购买相关产品,客户代表就会向投资者透露说即将有一波行情,如果现在购买炒股软件就可以参加布局,达到盈利效果。当投资者购买炒股软件,按照软件推荐股票投资失败、向公司投诉要求退款时,公司人员进一步诱骗受害人再交几万元,加入公司某总经理的专案小组得到专家一对一的指导。当投资者再次亏损而投诉时,公司人员会介绍另一个总经理,并给予受害人所谓更大的优惠、更机密的信息,诱骗投资者越陷越深。

  其三是以网络为媒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人投资款和各种名目费用。涉案公司以网络为媒介,发展会员,以成为其公司会员即可提供股票信息获得资金增值为诱饵,并承诺每天可使会员代管的资金实现增值,以签订《会员加入合同》的方式,骗取投资者钱款,而后仅返还少量“增值款”,将大部分钱款卷走逃匿。

  其四是以虚构的公司为名,致电异地投资者,称其可以提供股票信息帮助炒股赚钱,具体买卖股票由受害人本人操作,但需缴纳风险保证金等。双方经协商通过传真的方式签订《保密协议》,受害人将保证金汇至嫌疑人指定的账户中,而后便无法联系到涉案公司及人员。

  深圳警方表示,所有的涉案公司均不具备从事证券咨询业务的资格,其内部组织严密,涉案人员众多;受害对象主要是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长、前期证券投资亏损比较严重急于扳本的股民或者认知能力相对较差的中老年人。

  深圳公安机关希望通过宣传典型案例,揭露诈骗伎俩,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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