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发表日期: 2007-05-14 11:51:50  来源: 中财网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一、分红预告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11月16日合同生效。截止2007年5月11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711,347,683.09元。根据《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进行第二次基金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7元。
  (二)分红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7年5月16日
  2、 除息日:2007年5月17日
  3、 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18日
  4、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5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5、 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7年5月18日(三)分红对象
  2007年5月16日交易结束后,于2007年5月17日在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5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七个工作日之内到达投资者账户。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5月21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5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7年5月16日)提交申请并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具体分红方案以2007年5月1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为准。
  二、咨询途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预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4日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